根據《滁州市興滁礦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社會招聘公告》規(guī)定,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,經研究決定,對部分符合報名條件人數過多崗位增設筆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現將采取筆試的崗位及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增設筆試崗位
其余崗位招聘形式及程序不變,仍按照《滁州市興滁礦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社會招聘公告》執(zhí)行。
二、筆試崗位招聘程序
(一)筆試
1. 筆試時間及地點。初審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進入筆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筆試準考證由用人單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(fā)送并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查收,請應聘人員保持聯(lián)絡通暢。筆試時間、地點、注意事項等具體事宜詳見筆試準考證。
2. 筆試科目及組織。06及07崗筆試科目為《綜合知識》,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、經濟、法律、人文、管理、國情省情市情等常識及寫作等。11崗筆試科目為《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(yè)知識》等。筆試工作委托專業(yè)考試機構統(tǒng)一組織實施。
3. 筆試方式及成績。筆試采用集中閉卷考試方式,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,其中06崗筆試合格線為50分,07崗及11崗筆試合格線為60分,未達合格線的,取消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資格。
(二)資格審查
資格審查環(huán)節(jié)主要復查核實應聘人員報名資格真實性,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入圍面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,在同崗位達合格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:1的比例確定,不足規(guī)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,一并確定為入圍面試資格審查對象。
招聘單位將以《崗位計劃表》中所列電話通知入圍人員參加資格審查。接到通知的應聘人員,須按通知要求攜帶以下資料至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復審:
1. 應聘人員登記表(需本人簽字);
2.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;
3. 學歷、學位(如有)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;
4. 核驗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;
5. 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
6. 近期個人征信報告1份(可前往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-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申請下載);
7. 工作經歷證明材料(工作經歷證明材料一般指工作證明、社保記錄、勞動合同等材料,招考職位明確有工作經歷、經驗要求的,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30日,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)。
注:請應聘人員將資格復審材料按以上材料序號順序裝訂,資格審查合格的發(fā)放面試通知單。
(三)面試
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,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。面試設合格線(70分),若參加面試人員成績均未達到面試合格線,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該崗位招聘。面試時間、地點等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單。
(四)體檢
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等額確定崗位體檢人員,體檢由滁州市興滁礦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統(tǒng)一安排并承擔相關費用。
注: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%的比例計算,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考試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。若2個以上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相同時,應聘人員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;若筆試、面試的成績都相同,造成擬確定為體檢人選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,則另行加試一場面試,應聘人員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及總成績于各環(huán)節(jié)結束后一周內在滁州市興滁礦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(www.yesmir3.com)公布。
(五)考察
應聘人員體檢合格的,進入考察程序??疾旃ぷ饔沙菔信d滁礦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織實施,主要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及其思想政治和現實表現等情況。
考察階段若發(fā)現入圍人選不適合該崗位,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該崗位招聘或啟動遞補程序。
(六)公示
擬聘用人員在滁州市興滁礦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(www.yesmir3.com)進行公示,公示期3天。
三、遞補
招聘過程中,若出現因應聘人員體檢、考察不符合要求,或應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、應聘人員在招聘各環(huán)節(jié)放棄、試用期內離職或被解聘等導致擬聘崗位有缺額時,由用人單位視情決定是否遞補。
四、聘用手續(xù)及待遇
1. 公示結束后,按有關規(guī)定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擬聘人員未按期到崗的,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。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(guī)定設試用期,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,轉為正式職工;考核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。
2. 本次招聘,擬聘用人員根據應聘崗位與招聘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薪酬標準按招聘公司薪酬制度執(zhí)行。
五、注意事項
1.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,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。
2. 應聘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。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、偽造報名信息、填寫信息有誤、信息與應聘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,影響招聘的,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。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一經發(fā)現有造假或違規(guī)違紀行為,取消面試、體檢、考察、聘用資格,已經聘用的解除勞動關系,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。
3. 招聘單位統(tǒng)一使用《崗位計劃表》中所列聯(lián)系電話與應聘人員聯(lián)系,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。應聘人員聯(lián)系方式如有變更須第一時間告知招聘單位,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,導致無法取得聯(lián)系的,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。
4. 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本公告規(guī)定。因違反本公告規(guī)定或因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,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。
5. 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不予退還,招聘單位將嚴格保密。
6. 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、薪酬待遇等問題,可直接撥打《崗位計劃表》中對應的聯(lián)系電話咨詢。
7. 本次公開招聘全程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滁州市紀委監(jiān)委駐市礦投集團紀檢監(jiān)察組:0550-3026500。
本公告由滁州市興滁礦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。
滁州市興滁礦業(yè)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6日
初審:梁淑雯
復審:張騰騰
終審:謝志